一件件控制柜板被吊钩悬挂起来,随着自动涂装流水线,有序“走入”密闭房,等待着喷粉/喷漆、流平、烘干等作业环节。这是记者“登上”江苏景中景集中喷涂中心“绿岛”后看到的场景,这座“岛屿”将周边百家以上有喷涂需求的企业连接起来,集中服务。
近年来,类似的“绿岛”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绿岛”项目将会释放什么机遇?其运营又会面临何种挑战?在日前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工业集聚区减污降碳高端论坛暨首届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与运营大会上,专家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
“绿岛”诞生之初是为了“解难题”。
“中小企业总体上治污水平普遍不高,但如今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都在促使其发展不断规范。”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工程师汪子润表示,“如今,小企业面临着现实的两难境地——如果自己建完备的治理设施,成本过高,治污可能要赔;如果建设简易治理设施,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治可能要停。”
汪子润表示,即便企业建设了比较好的污染治理设施,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运维能力,很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恶性循环中,给监管部门也带来压力。
因而,作为解决广大中小企业降低治污成本的方案,“绿岛”应运而生。
“绿岛”其实是一个通俗形象的称呼,在国家层面,它的名字叫做——污染集中控制治理。主要指由政府或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设共享共用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
“绿岛”根据服务产业和功能,划分为不同类型。工业“绿岛”,例如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溶剂集中回收处置、集中喷涂中心等。农业“绿岛”,例如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等。还有服务业“绿岛”,例如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等。
汪子润介绍,“绿岛”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广东省的“共性工厂”理念。
在广东省中山市有很多涂抹涂料产业,涉及较大的VOCs排放量。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中山市建设了一个家具制造的“共性工厂”,为相关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共享场所,让其“拎包入住”,集中治污。
“经过建设推广,中山市的空气环境得到了较好改善。随后中山市又将‘共性工厂’的理念推动至汽车配件生产、汽车维修等典型行业,形成了良好的经验模式。”汪子润说。
图为江苏景中景集团年集中喷涂中心“绿岛”项目自动涂装流水线,据介绍,项目每年可加工20万件喷涂件。
据介绍,江苏省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绿岛”的省份,也彻底打响了“绿岛”品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积极地引导市场实体去建设共享型的环保设施,在各地市涌现一批先进典型经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陈善莉介绍,经过三年来的建设,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建成154个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微市场主体超过3万家,推动了“一升一减一降”,即排放达标率上升、污染负荷削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降低。
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技部等15部委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为相关“绿岛”项目建设释放出明确利好信号。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副所长、研究员宁淼指出,“绿岛”项目是大气专项资金VOCs综合治理类项目非常主要的重点支持方向。具体到新建相关项目的支持额度,她表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支持额度达30%;VOCs源头治理支持生产线改造的20%;新建集中喷涂中心的末端治理设施支持50%,生产设备支持20%。
机遇背后也有高要求。“绿岛”项目的建设都有着硬性门槛——减排效率。
“做绿岛项目,它的治理设施一定是集中高效的,要实现整体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实现污染物的大幅度减排。”宁淼在会议中强调,集中喷涂中心需要与原来分散的涂装设施的(所有者)进行协商,制定关停计划,意味着集中涂装同时不能保留原来分散喷涂,项目要实现相对较大的污染物减排量。
她表示,要在达标排放的同时,保障“绿岛”建设有效运转。“要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现在很多地方建设了集中喷涂中心,但是用得不是很好,闲置情况仍然非常普遍。”宁淼说。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庄志鹏也以注塑、塑料制品、发泡等行业为例,指出建设“绿岛”要考虑规模是否足够大,VOCs总量削减是否与投资成正比。庄志鹏表示:“比如占地面积很大的一个企业,它的VOCs污染物减排量仅达零点几吨,那支持其建设绿岛就没有意义。”
另外,建设“绿岛”仍需区域性统筹性考虑,让“绿岛”模式能够长期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毅强解释,“绿岛”集中产污、治污的需求一定是工业企业聚集的地方,往往土地资源会紧张,如果区域性统筹规划欠缺,会导致后期的配套服务跟不上,难以持续稳定运行。他表示,“绿岛”项目一次性的建设成本其实比较大,建起来后,如何维系后期的运营仍然存在挑战。
防化研究院研究员栾志强认为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模式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涉VOCs“绿岛”模式,但并不意味着自身无痛点。活性炭回收的来源控制不好的话,再生后的品质非常低,不可能再重复利用,给企业造成巨大负担。如果回收的是已经吸附酸性气体的活性炭,还会对企业的设备造成腐蚀。因此,不同来源的活性炭,再生条件不一样,采用的再生设备也不一样。另外,由于这类型“绿岛”规划较多,规模较大,也面临“无炭可收”的窘境。
对于溶剂集中回收处置,栾志强认为是发展最好且效益最好的“绿岛”模式,近年来在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山东省都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效益非常好的相关项目。
实践表明,“绿岛”建设在污染治理中发挥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也会带来更多的命题。这既考验着项目开发者的格局眼光,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项目开发者而言,庄志鹏建议,“绿岛”项目选择要进行评估和前期调研,做好必要性分析,核算清楚污染减排、总投资、运维三个重要方面。其次,要避开“杂乱无章”。他解释:“园区内企业产品、行业很杂的要慎重;园区内企业管理混乱的要慎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相关手续的不能做;所在地方相关部门有无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
对于具体运营,庄志鹏表示,如果是投资方自己运营,重点考虑专业性能否满足要求;如果是投资方与第三方单位联合运营,要考虑好责权划分;如果第三方单独运营,要重点考虑资金保障与日常管理问题。
对于管理者,陈善莉建议,要建立健全创新性推进政策,在规范建设上深入研究。一是构建联动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绿岛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在规划资金、安全、环保、技术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绿岛建设综合监管机制,及时疏解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引导而不强制,支持而不包办,服务而不干涉,推进绿岛项目有序实施。
二是推进形成系列创新经验,结合相关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治污特点等,健全完善系列标准,规范制度设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推进单一治理孤岛变成生态绿岛。
第三是明确具体的治污责任,推进相关法规的制定,将绿岛实施主体和入岛市场主体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
其次,她建议“绿岛”建设要开展多层次多模式的协同、共治、共享。
一是推进高水平的建设,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二是鼓励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组建专业性强,技术成熟的运行管理的团队,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运营模式。第三是推进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绿岛建设串起生态产业链,加速释放相关产业市场的需求。
最后,陈善莉建议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创新政策激励,拓宽绿色的融资渠道,规范有序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绿岛项目建设和运营。二是加强监督约束,加强对绿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的各项要求。三是拓展治理路径,建成一批相对集中、管用的绿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