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山西省下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认定山西省煤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通知》,认定了5类10个煤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通知指出,为统筹布局山西煤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国能源革命探路领跑,山西省煤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认定了共5类10个。具体如下:
一是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共4家。分别由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煤碳高效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太原理工大学煤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组织、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组织单位。
二是山西省煤机智能制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1家。由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山西省国资委为组织单位。
三是山西省煤电新能源一体化融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2家。分别由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申报,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组织单位。
四是山西省煤层气开采及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1家。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山西省国资委为组织单位。
五是山西省氢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2家。分别由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太原市科技局、吕梁市科技局为组织单位。
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山西省产业布局,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按照各自建设方案,突出特色,重点围绕煤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胆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牵头单位所在市县科技行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和保障条件,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相关产业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