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活性炭产业”标准项目调研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国建设行业贸促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决定面向活性炭产业技术企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调研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研范围
1、包括活性炭产业内全国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为满足市场化经济发展相关技术要求,具备先进性、创新性项目可优先申报。
2、标准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紧贴发展需求,标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一)基础标准:术语定义、标志标识等;
(二)设施标准:基础建筑、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
(三)技术标准:智能化建设、数据处理、能源管控、污染防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四)产品标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包装运输、质量评价等;
(五)管理标准:制造管理、绿色低碳管理、安全管理、人才管理、评价认证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管理等;
二、报送要求
拟申报项目应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申报单位应具备较为成熟的项目实施经验,以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和项目批复后按期完成,需提交《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中国建设行业贸促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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