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NYGC-GZ-2024-097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博罗区域管理中心辖属陆川项目公司活性炭采购,项目业主为博罗区域管理中心辖属陆川项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陆川)有限公司共1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下表
包组 | 项目公司 | 项目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供货日期(实际开始日期, 以合同签署为准) |
服务期内使用量/吨 |
包组1 | 光大环保能源(陆川)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米场镇米场村大虫窝 | 蒋明玉 | 2024年11月01日-2027年06月30日 | 370吨 |
2.2项目规模:详见本章2.1项
2.3交货期:详见本章2.1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天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方通知48小时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博罗区域管理中心所辖陆川项目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活性炭使用量及服务期见本章2.1项,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项目划分为含1个包组,包组1为陆川能源活性炭供货。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与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本次招标在(☐1.开标前☑2.开标后☐3.不复核)进行资格审核。
若在开标阶段前进行资格审核,由招标人组织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投标单位实地考察,详细内容见本公告第5项目。
若在开标阶段后进行资格审核,招标人有权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的工厂、业绩案例等实施考察。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对存在以虚假信息作为投标文件内容参与投标单位,一经查实则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5货份额分配原则:
包组 | 项目公司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主供供货比例 | 备供供货比例 | 货份额分配原则 |
1 |
光大环保能源(陆川)有限公司 | 2 |
100% |
备用 |
排名第1的中标供应商先供应,排名第2的供应商为备用,在排名第1的中标单位出现质量、供应等方面问题时再启用 |
(1)除按比例供货外,如主用单位在发生以下情况,可由项目公司通知备用单位送货:
①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项目公司要求;
②由于主用单位自身的原因,不能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的情况;
③发生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主用单位无法按时送货的情况;
④出现非业主原因导致的主用单位无法按时送货的其他情况。
(2)如因上述原因启用备用单位,项目公司有权将主用单位全部或部分剩余份额转移至备用单位供应,与主用单位买卖合同自动解除。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必须为活性炭的制造商,需提供独立生产能力证明:
①提供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②投标单位现场照片;③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
(4)投标人需从原料煤质、碘吸附值得率(生产1吨活性炭,需要煤质的数量)、生产成本、管理成本资本摊销(设备折旧)、运输、税费等方面费用,出具吨活性炭成本合理性分析表。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履约的活性炭供货业绩,且3个合同业绩的月供应量均不低于本次招标月度需求量(11吨)。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未体现供应量的,需提供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2个月)。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1
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aHandle.html。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远程开标(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0755-8398981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大环保博罗区域管理中心辖属陆川项目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501
联系人:郭智仁
电话:0755-83119951
电子邮件:guozr@cebenvironment.com.cn
10.其他
10.1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