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颗粒活性炭再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候选
颗粒炭再生
发布时间:2023-07-21
招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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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 |
23/07/21
候选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颗粒活性炭再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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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综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颗粒活性炭再生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综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颗粒活性炭再生项目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公示结束日期:****-**-**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人提出。*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投标活动。对*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媒介:***投标监管*,**投标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