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检查
为有效降低夏季臭氧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将贯穿整个臭氧防控期,从7月初起至9月底结束,通过各分局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将聚焦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木制家具制造、医药制造、成品油储运销等行业企业,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是否建立、保存台账,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是否闲置、停运、不正常运行,加油站是否正常运行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等。突出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活性炭管理台账混乱,未填充或者装填量和更换频率不足,以次充好,吸附装置运行维护不正常等行为。对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喷淋吸收等单一治理设施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依法开展执法监测,经检测无法稳定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以生态环保铁军作风,扎实推动专项执法检查走深走实,依法严厉查处未按要求开展源头替代、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保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安康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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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