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出台恶臭异味治理相关政策,推进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恶臭污染物与VOCs组成的废气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在我国,恶臭异味投诉占全部环境类投诉的20%以上,占大气环境投诉比例近50%,恶臭异味作为人们身边的环境问题,受到的关注日益增加。
日前,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综合处处长石晓群在第八届全国恶臭污染监管与防治学术会议上透露,当前生态环境部正抓紧推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出台,相关文件仍在修改完善中,其中将对“恶臭异味治理”作出相关部署。
结合文件内容,生态环境部今后针对恶臭污染防治工作将突出三点考虑: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将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对于恶臭污染治理初步提出4方面的分类整治工作,包括推动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结合VOCs防治进一步实施恶臭治理;针对涉恶臭异味重点行业强化废气收集治理;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采取除臭治理措施;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三是针对投诉集中的涉臭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推动安装运行在线监测、开展溯源识别等,加大恶臭污染防治。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恶臭异味治理力度。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加强恶臭治理,体现了国家对恶臭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据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12日公布的资料,当前我国恶臭污染管理面临“三多两少”的挑战,即居民投诉多、涉及行业多、物质组分多,但有效监管手段少、高效控制技术少。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一级调研员刘海波表示,恶臭污染作为典型的扰民污染,事关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其本身具有“排放来源多、物质种类多、瞬时性、阵发性”等特点,环境管理长期面临着“识别难、监测难、溯源难、治理难”等问题,亟待科技创新解决。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从企业层面来看,不同的恶臭控制技术适用范围不同,去除效果受恶臭排放源排放物质种类、排放浓度大小、排放参数等因素影响。目前,企业在技术选择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致使很大一部分的治理项目效果不佳,反复治理情况严重。
而从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层面来看,由于恶臭污染来源广泛,涉及的行业既有石油炼制、化工、制药、胶、造纸、食品加工等点源,又有排污河、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场、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线、面源、散发源且恶臭物质种类很多,其中常见的物质就有几十种。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恶臭扰民的情况,尤其是多个污染源(企业)相互影响的情况,溯源就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