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表观密度的测定》等2214项国家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0号)要求,标准委已完成相关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表观密度的测定》等2214项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修订的项目进行公示。
如对复审结论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9日前,登录征求意见公示网页(https://std.samr.gov.cn/gb/withdrawnReview),通过意见反馈功能,将意见反馈至标准委。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