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是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关于水污染的话题不断被提起,特别是地下水污染问题,浙江杭州、温州等地有农民或者企业家出资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以此来引起大家对水污染严重程度的关注,虽然各个环保局长都选择了沉默或者拒绝,但是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对水污染的关切程度达到了空前。
污水超标排放处罚标准
(一)ph值大于5小于6或者大于9小于10、温度大于35度小于40度、其他项目超标程度不足10%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二)ph值小于等于5或者大于等于10、温度大于等于40度、其他项目超标程度超过10%的,责令限期整改;罚款数额按超标程度罚款基数乘以污水排放量系数确定,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0000元。 超标程度罚款基数及污水排放量系数表附后。
(三)同一排水户同时有2个及以上项目超标,且均未达到《超 标程度罚款基数及污水排放量系数表》规定的超标程度的,责令限期整改;罚款数额以10000元为基数乘以污水排放量系数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给予吊销《排水许可证》处罚,责令其在7日内封堵排水口停止排污,逾期不封堵或继续排污的,由排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请环保、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并采取强制封堵措施:
1、有2次以上被罚款记录,仍未能整改到位的;
2、超标排污达到三级以上程度,可以按规定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经警告无效的;
3、其他超标排污情节严重,需要给予吊销《排水许可证》处罚的。
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如何
据统计目前全国年排污量约为350亿立方米,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15%,全国超过80%的城市污水未经任何有效的收集处理就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水体,使得原本具有泄洪和美化景观作用的河渠变成了天然污水渠。特别是在全国2200座县城与19200个建制镇中,污水排放量约占污水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但这些中小城市(镇)的污水处理能力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统计,全国已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427座,其中二级处理厂282座。这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城市污水的处理水平,但处理量的增加仍远远滞后于污水排放量的增长,两者之间的差距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即便按98年资料,我国城市污水的处理率也仅为15.8%,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早在1980年就已达到了70%.
2020年污水处理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2018年,全国农村污水排放量大约为230亿吨,仍在持续增加,同比增长7.5%。农村污水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对农村地区的水体、土地等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确保农村水源安全和农民身体健康,农村污水治理刻不容缓。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要达到3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2018年,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大约形成了614亿元产值,预计到2024年产值将达到1400亿元。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在2020年产值将达到844亿元,处理率为30%;2035年产值将达到1305亿元,处理率为58%。
中国人均水资源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是人均水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并且,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呈现“东丰西乏,南多北少”的态势。截至2018年底,我国水资源总量2796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为2004立方米/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
我国9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黑河-腾冲线以东约35%的国土面积上,人口分布的不均衡加剧了区域间人均水资源量的分化。目前,全国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缺水状态,140座城市处于严重缺水状态。按照国际公认标准,中国有12个省、区人均水资源量低于重度缺水线,有8个省、区(天津、宁夏、北京、山东、上海、河北、河南、山西)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地区。中国属于季风气候,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南北自然环境差异大,其中华北地区人均水资源不到500立方米。
目前,工业废水处理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但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CR10(前10家份额)低于10%,未来随着行业的发展,行业集中度有望提高。
近年来,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中国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411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82亿吨/日,预计到2020年中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有望达到2.05亿吨/日。
目前,中国仍有70%以上的建制镇、90%以上的乡、80%的行政村尚未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存在巨大的提升空间,但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年复合增速8%左右,推进速度较慢。
中国污水处理目标
假设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2021-2025年分别同比增3.3%-2.9%,得2025年处理能力达2.20亿吨/日,即“十四五”新增3,12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大于“十三五”新增2,856万吨/日的目标;而2025年的污水处理能力2.20亿吨/日,与2025年供水能力的比值仅为69.5%(考虑污水规划设计规模约为供水规模/日变化系数*0.9,日变化系数一般取1.2-1.3,则污水规划比例大概为69.2%-75%,故2025年污水处理能力预计值较为合理),比值偏低,仍具备一定的提升空间。按提升与供水管网的长度比值进行假设,“十四五”新增长度达23.0万公里,较“十三五”的21.7万公里增5.8%;反算每年的增速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且与当前污水管网建设不足的现状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