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夏季(6-9月)是VOCs治理的攻坚期,因活性炭对VOCs废气具有良好的吸附作用,所以在VOCs废气治理中被广泛应用,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执法过程中,南通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发现,企业治理废气使用的活性炭品质良莠不齐,碘值(衡量活性炭吸附力高低的重要指标)800mg/g以上、灰分小于15%、比表面积大于850m2/g的高品质活性炭占比较低,对于削减VOCs排放量影响显著。
为切实规范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南通如东生态环境局持续“炭”索,对全县17个镇(区、街道)所有使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深度治理、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入户核查等工作,全面提高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助力全县VOCs治理呈现新气象。
入户核查,现场教学
在对涉及活性炭吸附设施的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南通市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手册》,联合第三方对涉及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入户核查。通过现场教学,详细讲解活性炭的种类、特点、吸脱附技术、更换周期等,指导企业通过外观、重量、清水试验等简单易行的方法辨别优劣质活性炭。
专题培训,精准辅导
如东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涉气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精准施策,邀请专家就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优质活性炭使用、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进行授课。对于企业在活性炭使用中存在以次充好,购买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活性炭棉和蜂窝炭充当活性炭使用、炭箱未规范填充、填充夹层过小等问题精准辅导,规范企业活性炭治理设施使用。
专项整治,规范管理
如东生态环境局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开展活性炭治理设施专项治理,查获一批典型活性炭吸附设施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期长期不更换,其中个别企业建厂多年,从未更换活性炭,“单一活性炭”废气运行设施近乎成“摆设”。通过专项整治,强有力打击了因活性炭吸附设施引起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了活性炭吸附装置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如东县已完成全县284家涉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企业排查治理工作,涉及活性炭吸附设施421台(套),发现涉活性炭吸附装置问题61个,涉嫌因活性炭治理设施引起的环境违法行为14个。接下来,如东生态环境局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优质活性炭的使用,全力保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通过不断提升企业活性炭使用水平,助力守护“如东蓝”。